开学第一课 | 姚文宇律师为惠州市惠城区金石学校新学期宣讲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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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 | 姚文宇律师为惠州市惠城区金石学校新学期宣讲法律教育

2月6日上午,广东科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姚文宇律师为惠州市惠城区金石学校新学期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全体金石师生的安全健康保驾护航。

姚律师为金石全体师生宣讲了“什么是法律”、“同学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同学们应该了解哪些法律和常识”三大问题,内容中包含《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全体师生讲解了其中的法律常识,并指出在校园中、教学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提醒老师要关爱未成年人,助力未成年人成长和增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
最后,姚律师强调,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与法律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唯一途径。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中做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撰稿、编辑:杨栩程
审定:姚文宇

科,旧指法律条文,金科玉律;现代汉语多指科学,意为专业知识,分科之学,所谓“术业有专攻”。
明,清楚明白,坦荡光明;对事理法理有明确透彻的认识,精通而高明,所谓”明足以察秋毫之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