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城市乡下,志愿者们的身影随处可见。
如今,人们对穿着马甲的志愿者早已不陌生,城里乡下到处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志愿者的付出,让惠州文明城市和好人之城的称号更加闪亮,但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他们面临的各种风险意外,也是不能忽视的。
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时一旦受伤,这个责任谁来负?由保险兜底是最合适最稳妥的选择。志愿者们企盼有保险保障,一些市人大代表也为此呼吁,我市能早日实行志愿服务保险制度。

我市志愿者有多少?
登记注册的志愿者有40.5万余人
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仅仅是在市志愿服务网经过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全市就已有40.5万多人,有名号的志愿服务组织总数超过3000个。志愿者人群覆盖范围,年龄从白发苍苍的老者到满脸稚气的少年,从事职业也是各行各业都包罗其中。
助残、助学、抢险、看护孤寡老人、维持交通秩序……志愿者们长年累月活跃在社区街巷中,忙活在大小活动现场,开展的服务活动囊括方方面面。许多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就像及时雨一般来到身边,伸出友爱的双手,帮人们树立信心摆脱困境,给人们带来关爱和温暖。
据了解,我市这么多志愿者常年开展活动,虽说大家都好人平安迄今还没发生过死亡、伤残之类的大事故,但爬山崴到脚、摔了跤,搬东西擦破皮、砸到手等小事故,包括一些成功避开了的意外险情,还是时有发生的。
做志愿服务有哪些风险?
志愿者山区学校支教,山路急拐弯差点翻车
今年4月份我市出台的《大中型活动志愿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专门有一条讲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风险,主要归纳为安全风险、卫生风险和其他不可预计风险三大方面。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身体可能受到意外伤害或财产遭受损失,因服务场所卫生条件差而可能导致志愿者被感染、罹患疾病,此外还可能遭遇其他不可预计的风险。
跟团队一起坚持支教助学5年多的志愿者小胡告诉记者,他们去的往往是那些偏远的山区学校,跟孩子们玩、在教室上课是不会有什么风险,但来回都要走狭窄多弯的山路,在车上坐着左摇右晃,一路心都是悬着的。
小胡自己就碰到过好几次险情,都是拐弯处紧急避让来车,车子使劲靠边,车轮都挨着山崖边了。还有一次去龙门县地派镇一个村小学,在村道上车子忽然一斜陷入沟里,头撞到车门阵阵生疼。好在车没翻,最后靠大家一起努力把车抬出来继续走。
参与志愿服务受伤谁负责?
为防万一,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自己掏钱给队员买保险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一旦受了伤由谁来负责?刘声平律师分析说,从劳动法角度看,志愿者既不是活动举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受聘请拿报酬的劳动者,所以开展志愿服务时受到人身损害,不能构成工伤。从民事法角度看,若是第三方造成志愿者的人身伤害,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是意外事件没有明确的第三方责任人,则往往只能由受伤者自己承受,或者由团队成员们互帮互助。因此,对于有人身危害性的志愿服务活动,购买人身保险是十分必要的,获得保险理赔是抵御损害风险的利器。
统一购买志愿服务保险,这是志愿者们企盼已久的事情。记者就此采访多名志愿者,他们都呼吁,希望这样的好政策能尽快出台施行,让他们参与志愿服务能安安心心,不再有后顾之忧。
“我们做志愿服务,不计较报酬,但安全却不能不考虑。尤其是作为我们带队的,把这么多人召集来参加活动,一旦发生意外怎么办?这个问题每次都令人揪心。”五星级志愿者、刚获评“广东最美志愿者”的欧海燕说。
欧海燕参加志愿服务已有9年多时间,2006年曙光公益志愿服务总队成立起,她就一直担任队长,队伍从起初的20来人发展到如今300多人。对于给志愿者统一买保险的事情,她说不仅需要,且是迫切需要。
欧海燕说,以前带队出去活动,对那些环境相对复杂、危险性相对较大的,为了以防万一,她常常都是自己掏钱,为队员们买一次性的意外伤害保险。她了解到,其他好些志愿服务组织的领头人,也都是这么操作的。
“中国好人”称号获得者、市马路天使交通安全促进会会长马相华说,他们对志愿服务保险的企盼之情,可以用久旱盼甘霖来形容。他所致力推行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志愿者需要在人流车流的高峰期到路上执勤,随时都面临着被电动车、自行车刮碰,以及机动车超车、超速等违规驾驶行为带来的危险。

为志愿服务买保险有据可依
多省市实行志愿服务保险制度,中央省市有文件提出过相关要求
记者了解发现,关于志愿服务保险的话题,其实并不算什么闻所未闻的新鲜事,从中央到省、市的相关法规与文件中,都已提出过相关要求。比如中央文明委在《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中提到,要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2011年颁布的《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和去年出台的《惠州市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中均提到,要为志愿者提供基本保障和购买保险。
从全国来看,其他省市有不少地方已实行志愿服务保险制度,如北京、上海,还有一些市、县,都是由政府出钱,统一为志愿者提供基本的人身伤害保险。
中央文明办、国家民政部、共青团中央等多次下文要求,要在全国全社会大力推动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据悉,由国务院制定的《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已完成征求意见,明年上半年将正式颁布,条例里专门规定了志愿服务保障问题。
我市也正多方推进志愿服务往制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黄武华等人大代表认为,实行志愿服务保险制度,正是志愿服务制度化的一项具体内容,这项措施也能为志愿服务实现常态化创造基础条件。

我市探索
大中型活动志愿服务保险由举办单位买单
实际上,我市在为志愿服务买保险方面已有了探索和行动。今年3月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联合印发了《惠州市大中型活动志愿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申请志愿服务的单位要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雨具、餐费、交通补贴等,尤其是安全保障,必须提前购买团体人身保险,保费至少10元每人,保额不低于10万元/人。如需近水、攀爬、负重等危险性的活动,则保费和保额都提高一倍。
“志愿服务不是义务的吗,还得花钱买?对这个新规定,起初很多人都表示难以理解。”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长何运平介绍说,经过反复宣传解释,开始为越来越多单位所接受了。比如前期我市先后举办的“龙舟赛”、“南国书香节”、“云博会”等大型活动,举办方申请志愿服务,都有按照该办法的要求去做,并在活动支出预算中专门列入了申请志愿服务的开支。
“其实志愿者做志愿服务本身是不为报酬,但开展志愿服务本身也需要一定成本和条件,比如坐车、吃饭、电话、饮水、所穿志愿服的洗涤等等,这些都少不了的。所以我们制定这个办法,对使用单位提出这些要求,也是为志愿服务的正常开展提供一个基本保障。”何运平说。
未来趋势
为所有正式注册志愿者统一购买志愿服务保险
大中型活动志愿服务的保险有人买单,这还只是开了个口子,就整个志愿服务群体而言,其保障范围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还存在不少缺陷。一方面是办理麻烦,必须提前计划好人数,提前办理,而等到活动开展时,往往又发现志愿服务人员还是不够,得临时加人,这时候再买保险就来不及了;另一方面是成本也相对要高很多,这种一次性保险,每人次少则六七元,多则十几元,有时人数一多,活动举办方就觉得这支出大了。
最好的办法还是大家统一买,既可以做到应保尽保全覆盖,体现公平性,还能降低成本并得到更好的保障。据了解,如果是所有志愿者一起买,人均保费可以降低到两元左右,而且一个交费周期能保一年,不限次数也不限定哪一天,只要是因为做志愿服务所受伤的,所造成的损失就能申请保险理赔。
何运平向记者透露,为所有正式注册志愿者统一购买志愿服务保险的事情,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已在跟保险公司洽谈,大体上参照外省市一些成熟的做法,并有了一个初步的合作协议。
“这事能否办成功的关键是保费谁出。初步打算找单位赞助,以后要长期下去,则还是得有专项财政资金支持才行。”他说,统一购买保险之后,在惠州志愿服务网有正式注册的志愿者,以后参加经该网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如果有因此受伤的,则能申请保险理赔。
人大代表呼吁
盼在公共财政预算中 设立志愿服务保险费用
在外地发生过的多起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受伤,导致自身和家庭陷入困境的事,经媒体报道后逐渐引起人们关注。志愿者为他人义务付出,自身面临安全风险却缺乏基本保障的境况,也得到了人们共鸣。“他们都是为了做好事,本来就付出了许多,受了伤害还得完全自己承受,这怎么说都说不过去啊!”市民刘女士觉得,这种状况于情于理都觉得不合适,确实应该尽快改变。
我市一些市人大代表也关注到此事。今年年初召开的市人代会上,黄武华、吴惠娇等10多名市人大代表就联名提交了《关于落实惠州市志愿服务政策性保险的建议》,促请政府统一给志愿者购买志愿服务险。
代表们认为,不能让志愿者流汗又流泪的事情继续发生,建议参照农业种养、农村住房等政策性保险的做法,争取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独立设立志愿服务保险费用,落实我市志愿服务政策性保险,为全市志愿者统一购买年度志愿服务保险,充分保障志愿者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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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