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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送党课、送法律”进乡村
中共广东科明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广东科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文宇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于2021年4月27日应邀参加乌石村第八届村组干部就职宣誓大会,并举办《做好乡村依法治理基石的关键“少数”》主题讲座,对乌石村村组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参加培训的有新任的村小组干部,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约80人。
姚律师在培训中提出,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与关键要素。
姚律师从“加快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建设的路径”三个方面展开讲座,强调村组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于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作用,要求村组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敬畏法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培训前,姚律师与村委会领导一起为新任村组干部赠送《民法典》书籍。《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是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体现。通过赠送《民法典》,希望村组干部能带头学习、遵循《民法典》,在全村形成学法用法的新高潮。